各市(州)黨委宣傳部,人大常委會法工委、內司委,政府法制辦,司法局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總工會,企業聯合會/企業家協會,工商業聯合會,省級各產業工會,省總各直屬工會:
《青海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已于2014年7月24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,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。為認真做好《條例》學習宣傳貫徹工作,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認識《條例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
工資集體協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制度。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:“深化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,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,保護勞動所得”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:“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,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”。多年來,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、堅強領導下,我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,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、引導職工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、妥善化解勞動關系矛盾和爭議、促進企業健康穩定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制定出臺《青海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》,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、提高人民群眾收入水平的重要舉措,是健全完善勞動法律法規體系、推進“法治青海”建設的重要內容,是保障和改善民生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,對于推動企業民主管理、促進企業健康發展,保障職工合法權益、激發職工勞動熱情和創造活力,團結動員各族群眾為奮力打造“三區”、全面建成小康建功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二、認真抓好《條例》學習宣傳
《條例》的頒布實施,標志著我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步入制度化、規范化新階段。各地區、各部門、各單位要抓住這一有利契機,迅速掀起認真學習、廣泛宣傳熱潮。要把《條例》作為“六五”普法教育重要內容,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學習宣傳,提高各級干部、企業經營管理人員、職工群眾對《條例》頒布實施重要性的認識,了解掌握《條例》的立法宗旨、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;要充分發揮報刊、廣播、電視、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,做到“有文字、有聲音、有圖像”;要采取發放資料、開展咨詢、懸掛條幅等方式,深入企業、產業集聚區、工業園區和街道、社區進行宣傳;要通過專題培訓、輔導講座、知識競賽等方式,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、職工代表和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四家干部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;要通過系列學習宣傳活動,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,增強企業執行《條例》的自覺性和職工參與工資集體協商的主動性,努力將學習宣傳培訓成果轉化為貫徹落實的實際行動,為全面貫徹實施《條例》奠定堅實的基礎。
三、全面推動《條例》貫徹實施
貫徹實施《條例》是一項長期任務。各地區、各部門、各單位要結合實際,精心組織,周密安排。要將貫徹落實《條例》與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緊密結合起來,深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;要根據企業和區域、行業不同情況,加強分類指導,提高企業和區域性、行業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,擴大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覆蓋面;要加強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,強化培訓管理,提升素質能力,努力解決“不敢協商、不愿協商、不會協商”等問題,不斷提高工資集體協商質量;要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四家聯動機制,加強對《條例》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,及時發現解決問題,合力推動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;要把工資集體協商作為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重要內容,納入企業誠信評價體系,作為推薦評選勞動模范、先進工作者、五一勞動獎章(獎狀)、模范職工之家等榮譽稱號的重要條件,確保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落到實處。
四、切實加強學習宣傳貫徹《條例》組織領導
各地區、各部門、各單位要積極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《條例》學習宣傳貫徹情況,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考核范疇,形成“黨委重視、政府領導、企業和職工參與、各部門協同”工作格局。宣傳部門要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加強《條例》宣傳工作,積極開展建設性輿論監督;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要將學習宣傳貫徹《條例》作為執法檢查內容,督促指導各類企業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;政府法制辦要將學習宣傳貫徹《條例》列入黨政班子依法開展工作責任考核體系,推動《條例》貫徹落實;司法部門要將學習宣傳《條例》列入依法治省和“六五”普法工作目標,推動《條例》“進企業”、“進機關”、“進社區”;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發揮政府職能部門作用,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指導,加強工資集體合同審查,加強工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監督檢查;工會組織要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基本職責,幫助、指導、督促區域、行業和企業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,監督工資集體合同簽訂和履行;企聯/企協、工商聯要加強企業協商主體建設,引導企業經營者樹立平等協商、合作共贏理念,指導幫助企業積極主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,認真履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,保障和尊重職工合法權益。
各地區、各部門、各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學習宣傳貫徹《條例》具體工作方案,總結學習宣傳貫徹《條例》好做法好經驗,梳理學習宣傳貫徹《條例》重大情況和問題,及時向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報告。
聯系人:
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(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) 雒永魁
電 話:0971—6315384(傳真)
電子郵箱:786845223@qq.com
通訊地址:西寧市五四西路5號
郵 編: 810008
省總工會民主管理集體合同部 王曉娟
電 話:0971—8239318,8236832,8236833(傳真)
電子郵箱:qhszghmgb@126.com
省總工會法律與保障部 廖志宏
電 話:0971—8236852
電子郵箱:qhsxns@hotmail.com
通訊地址:西寧市西大街2號興旺大廈13樓、14樓
郵 編:810000
省企業聯合會/省企業家協會 馬曉麗
電 話:0971—6313245(傳真)
電子郵箱:563386452@qq.com
通訊地址:西寧市五四西路虎臺二巷16號
郵 編:810000
省工商業聯合會 劉得成
電 話:0971—6306849(傳真)
電子郵箱:514826719@qq.com
通訊地址:西寧市五四西路1號省政協11樓
郵 編:810000
中共青海省委宣傳部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
法制委員會
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 青海省政府法制辦公室
內務司法委員會
青海省司法廳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青海省總工會 青海省企業聯合會/企業家協會
青海省工商業聯合會 2014年8月5日
(轉自:青海省總工會網站)